主持人刘在锡在与前经纪公司关于拖欠薪酬的诉讼中败诉。
11月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刘在锡向原经纪公司(Stom E&F)的债主(SKM investment)提出的寄存金确认诉讼做出判决,驳回了刘在锡的请求。
但法院根据刘在锡与原经纪公司的协议中“艺人演艺活动的所有收入应由经纪公司收取后再进行结算”的条款驳回了刘在锡方面的主张
刘在锡与原经纪公司在2005年签约,随后双方一直合作到了2010年。刘在锡的原经纪公司在2010年5月因外债而被法院冻结资产,导致刘在锡的薪酬也全部被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