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主张歌手兼演员金贤重(30岁)的暴行导致其流产的金贤重前女友A某(32岁),向金贤重提起损害赔偿16亿韩元的请求诉讼被驳回,而且被法院判决A某因损害金贤重名誉赔偿一亿韩元。
8月1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25部在A某向金贤重提起的要求损害赔偿16亿韩元的请求诉讼中判决,“因暴力导致流产以及强迫人工流产的主张均没有证据”,原告败诉。
裁判部表示,“A某当时为了确认是否怀孕到妇产科去,但未被证实怀孕。她主张怀孕,但她5月30日凌晨与金贤重等朋友一起喝酒的事实得到证实”。
另外,金贤重在A某提出的反诉中,裁判部判决“A某以虚假内容在媒体的采访中损毁了金贤重的名誉”,“判决A某向金贤重赔偿一亿韩元”。金贤重还陈情,因A某在他入伍前一天接受了媒体采访,他也没能反驳,因此作为艺人的形象和名誉遭受到了致命的损害。
去年4月,A某表示“我与金贤重之间因流产等矛盾导致精神方面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并向金贤重提起损害赔偿16亿韩元的诉讼,金贤重对此表示,“A某的流产主张是编造的,她取走6亿韩元的协议金却违反了保密约定”,去年7月,他提起了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