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治

朴槿惠弹劾案或于下月13日前宣判

政治 2017年02月17日 11:24

韩国总统朴槿惠弹劾案可能会在韩国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下月13日退任前做出裁决。在2月16日举行的弹劾案第14轮庭辩中,代理院长李贞美叮嘱道,“计划于24日结束庭审。双方辩护代理律师须在23日前提交综合材料,准备在24日庭辩截止日进行最终辩论”。

宪法法院法官们在最终辩论后将举行由全体法官参加的评议会(简称“法官会议”)拟定判决书。2004年审理卢武铉总统弹劾案时,在最终辩论(4月30日)两周后的5月14日做出了宣判。宪法法院相关人士表示,“一般来说,评议自最后辩论日起一周内结束。拟定判决书之前的这段时间不会与前总统卢武铉那个时候有很大区别”。最终辩论日为24日,自该日起的两周后是下月10日。通常宪法法院在周四做出主要判决,由此来看也有可能在9日做出判决。不过,前总统卢武铉弹劾案是在周五做出的宣判。

朴槿惠总统一方可要求增加辩论日以便为出庭做准备,这可能会对弹劾审理日程产生影响。总统方面的辩护律师李中焕当天表示,“将(与总统)商议(是否出庭)”。宪法法院相关人士称,“是否增加辩论日完全由法官们开会决定”。曾担任过宪法法院研究官的忠清南道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柱白指出,“宪法法院已表明了即使再次延长辩论日也要在下月13日之前做出宣判的意向,因此恐怕很难对其日程安排产生影响”。

当天宪法法院表示将最后辩论日定在24日,朴总统方面立即表示反对。李东洽律师认为,“应在准备最终辩论的时间上给予宽限。就是一般案件的审理也不会这样做,至少应在审讯结束(22日)后留出5至7天的余地”。

对此,主审法官姜日源表示,“很难立刻推翻审判长的决定,如果书面提交这类问题,审判部将会重新研究”。韩国国会弹劾案委员长权性东表示,“对宪法法院表示将在24日听取最终辩论后做出终身判决予以高度评价”。

弹劾案的审理自判决之日起生效。如果裁定罢免总统成立,须在60日内举行总统选举;如果裁定罢免总统不成立,朴总统将立刻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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