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朴有天(32岁)遭到一位熟人起诉,原因是多年前被自己的宠物狗咬伤。
1月17日,据警方消息称,熟人A某于2011年在朴有天家做客时,被朴有天养的宠物狗咬到了脸上眼部周围的部位,一直承受着后遗症的痛苦,故以朴有天有过失致伤的嫌疑向江南警察署起诉。
当时与朴有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有交情的A某本想看看朴有天养的宠物狗,却在阳台遭到攻击。
A某表示,当时因与朴有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有交情,而且朴有天的母亲道了歉,所以没有起诉。但是,为去除眼部周围的疤痕需要不断进行治疗,被咬伤的后遗症一直在持续,所以才决定走法律程序。
对此,朴有天的经纪公司方面表示,“当时朴有天和经纪人一起去探望过熟人所住的医院,道了歉并通过经纪人支付了治疗费。”接着又补充称,“本以为(已经把那个问题)解决好了,但最近又收到要赔偿12亿韩元的证明。因为并不了解这7年时间里A某接受治疗的情况,也一直没有过联系,所以等事实确认之后我们会尽力圆满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