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1月19日电 女团T-ARA对原经纪公司MBK娱乐日前申请“T-ARA”组合名称商标权提出异议,并向韩国特许厅提交相关资料。
T-ARA代理律师19日表示,根据韩国相关法律,MBK娱乐对其团名商标权应予驳回,并已向特许厅(专利局)提交了说明驳回事由的文件。若特许厅不驳回申请,T-ARA还将在初审公告后正式提出异议申请。
MBK娱乐相关人士接受韩联社记者电话采访时就此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解决”。
MBK娱乐去年12月28日针对“T-ARA”这一名称申请了商标权。若该商标权正式注册,T-ARA成员们就不得以该名称从事相关活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包括可下载的音乐、铃声、收录演唱会的电子媒体、各种时尚产品、化妆品、演唱会等。
之后,T-ARA成员智妍9日在Instagram发文称,希望今后还能以“T-ARA”的名字问候大家,愿所有的事情顺利解决。(完)